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
送达回执
受送达单位(人):和田县斯玛瓦提乡莱再提凉皮店
送达文书名称及文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县)食药监罚 [2016]5号
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送达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受送达单位(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
第二篇:23文书送达回执
23.文书送达回执
文书送达回执(之一)
×××回字〔 〕第( )号
案由:
注:1、一个案件各类文书的送达,统一使用一份送达回执。
2、各类文书送达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3、他人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留置送达的,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并由证明人签字。
文书送达回执(之二)
×××回字〔 〕第( )号
案由:
注:1、一件文书的送达使用一份送达回执。
2、文书送达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3、他人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人栏内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留置送达的,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并由证明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