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天之内高效往返三地,奔波两千公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通过诉前保全与诉中调解有机结合的方式,使得一起300余万元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在立案后9天之内成功调解,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益。
2020年7月3日长春某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某矿业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律所代理该公司一起民事案件。案件结案后,被告应支付案涉律所律师代理费3118379.22元,但被告仅于2024年2月份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00元,尚欠2918379.22元未支付。后案涉律所与原告任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其基于上述委托代理合同而对被告享有的全部债权转给了原告。被告未如约履行付款义务,且存在转移财产风险,故原告于2024年3月12日向净月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大,情况比较紧急,净月法院干警接到申请当日,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银行账户立即前往白山市采取保全措施。经查询,被保全人于当日上午已将账户内300余万转移至其名下某银行北京账户内,该账户开户机构为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内部账户)。净月法院随即派干警前往北京市进行查封,当日晚6点,干警抵达北京,经与公司财务人员及时沟通,成功冻结被保全人账户内3028120.18元,及时向被保全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2024年4月3日,原告向净月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耐心释法明理、陈明利害,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2024年4月12日,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案件标的额较大,且存在被告转移财产的风险,及时高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既能有效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又可以降低诉讼风险,减少衍生案件,节约司法资源。
今后,净月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打造“诉前保全-诉前调解-速裁审判”无缝衔接的常态化模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到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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