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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拿不出工资流水如何赔偿

来源:代办银行转账回执单公司 浏览:253 时间:04-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很多赔偿项目都是基于受害人工资进行计算的,那么交通事故拿不出工资流水怎样赔偿的?下面由天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拿不出工资流水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拿不出工资流水,不能证明收入来源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拿不出工资流水,不能证明收入来源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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